帮助企业梳理进出口业务流程,建立标准化管理方式
帮助提升企业信用等级,有针对性地定期开展自律自查工作
快速响应海关稽查要求,随时调阅电子数据
生成自律自查报告,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缺陷,全面提高关务合规水平,降低稽查风险
2016年7月1日,国务院公布670号令《决定》修改《海关稽查条例》,自10月1日起实施。2016年9月26日,海关总署公布《海关稽查条例实施办法》,明确所涉操作程序、权利义务等内容,于11月1日起施行。其中包含四个重点内容,即主动披露制度、企业信用等级、电子数据的法律效力以及引入社会中介机构稽查。
在本份报告中,Amber Road 为您整理这四方面的调整要点、影响及企业注意事项,以及自动化系统如何帮助企业:
填写以下表格索取报告。